儋州市雅星镇八一总场春江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(2018-2030)公示

  新闻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3-12-10 13:41

  乡道对外连接。由儋州市雅星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《儋州市雅星镇八一总场春江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,经镇政府听取设计单位专题汇报后并提交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,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公众的意见,现按法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。

  2、公示地点:儋州市人民政府网-雅星镇页面()及雅星镇政府、八一总场春江管区现场;

  为规范和引导新时期下儋州市雅星镇(八一总场)春江管区的发展建设,依据《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、《儋州市总体规划(空间类2015-2030)》,落实对雅星镇(八一总场)的总体定位,保障城镇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,为下一层次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,特编制《儋州市雅星镇八一总场春江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。

  本规划范围为《儋州市类 总体规划(空间类2015-2030)》(多规合一)中春江管区2030年开发边界范围,规划范围面积为20.83公顷。

  综合春江管区现状经济、社会条件的评价与分析以及上位规划指导,以农垦推进棚户区改造契机,以生态景观为手段,以发展旅游运动健康产业为导向,将春江管区定位为: 以旅游服务、运动康养产业为特色,集产业、人居、景观和旅游功能为一体的高品质新型旅游产业小镇

  规划区近期至2022年规划人口为900人,远期至2030年规划人口为1600人。

  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20.80 0公顷,人均建设用地面积0 130平方米 。

  “三区”:即三个功能区,两个居住社区和一个旅游服务区。旅游服务区内布局旅游服务中心、旅游集散点、旅游酒店、餐饮、培训等功能。

  “两廊”:即两条绿化景观廊道。通过两条绿廊有效的隔离和串联各功能区,使之有一定的联系且互不干扰。

  本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0.83公顷,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0.80公顷,包括居住用地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、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、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。非建设用地0.03公顷。

 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.24公顷,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5.97%。

 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.69公顷,占规划规划区建设用地的17.76%。

 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主要为公园绿地。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2.46公顷,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.81%。

  “两横”即两条东西向区域交通通道。一条自247乡道向东穿过规划区转北联系王五镇,另一条为滨海新区至雅星镇中心镇区的滨海旅游公路,从规划区西南角经过。规划结合商业、办公用地布置停车设施。

  “一纵”即南北向的247乡道,是雅星镇中心镇区联系本规划区及春江水库的主要通道。

  采取交通管制措施,引导城乡旅游交通沿旅游道路通行,减少对城市内部交通的扰。

  城市干路承担外部交通与城市街坊之间的交通集散功能,解决城市各功能分区内部的生产和生活活动的需要,是以城市客运为主的道路,设计行车速度为30-50千米/小时,区内干路主要有两条,分别是位于规划区西侧的247乡道和规划区中部的横向城市干路。

  城市支路是城市街坊的连接线,以生活服务功能为主,设计行车速度为20-40千米/小时,主要指规划区东侧外环路。

  城市干路红线米,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双向二车道、四车道;城市支路红线米,断面形式为一块板双向二车道。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,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、扩建和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。(3

  )慢行系统构建慢行空间环境,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、低碳减排等规划理念。慢行系统包括绿化步行道、自行车道、商业步行街等。

  )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(A)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.24

  公顷,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5.97%,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7.75平方米。教育科研用地(A3

  公顷,占规划规划区建设用地的17.76%。主要布置于邻近旅游公路的商务中心,重点增加配套旅游商业服务设施。九、城市设计平面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