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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龙恒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“御湖境花园”(宗地号:A629-1340)项目的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涉及已批总平面图及指标调整。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相关规定予以公示:
御湖境花园项目位于马田街道,公明西环大道与健兴路交汇处西北侧,于2023年5月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签订《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(深地合字〔2023〕7013号)及补充协议一;于同月取得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(地字第号);于2023年6月取得《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(深规划资源建许字GM-2023-0022号)。
(一)场地内地面机动车停车位、非机动车位局部位置及范围优化调整;风雨连廊、公共空间场地、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及场地绿化局部范围微调;场地泳池位置微调;局部增加水景示意;文化活动室入口处补充东侧楼梯坡道;增加出地面风井示意;增加住宅楼栋大堂雨蓬轮廓示意;裙房商业轮廓局部微调;消防救援场地轮廓微调,增加回车场;车库入口车道宽度修改,并增加车道顶盖示意;幼儿园北侧因场地高差,增设2米高实体墙;局部补充场地内标高及场地内标高优化微调,局部补充坐标。
(二)根据上述修改内容及建筑指标重新核算后,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4692平方米调整为4746平方米[部分架空绿化休闲调整为架空停车场(非机动车),架空绿化休闲、风雨连廊、架空公共空间、消防避难空间建筑面积微调];地下核增公用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1527调整为3782平方米,共用停车库建筑面积由36425平方米调整为34530平方米;其余指标根据上述变化相应调整。
(三)本次修改不涉及规定建筑指标及功能调整,地上、地下核增建筑面积微调;调整后机动车停车位、非机动车位数量不变,绿化覆盖率仍满足规划要求,修改内容仍符合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(地字第号)和《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(深地合字〔2023〕7013号)及补充协议要求。
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(2023年8月19日至2023年9月1日)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。本公示除在《深圳商报》公示外,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: